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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申报第一发明人

分类:专利申请信息 时间:2017-06-16

  实用新型专利申报第一发明人

  国家按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是运用法律保护手段“跑马圈地”,独占现有市场,抢占潜在市场的有力武器。同时专利也是现在职称评审中不可缺少的因素之一,下面小编主要总结了实用新型专利申报第一发明人的信息,若是大家对以下信息有需求,就赶紧来咨询亿百出版网在线编辑人员。

实用新型专利申报第一发明人

  专利是有一定的特点的这些专利主要的特点为:独占性、时间性、地域性,主要的细节来说为以下这些。

  1.独占性(专有性、排他性、垄断性):

  是指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及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及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获得的产品。

  简单说,仅能由专利权人或其许可人实施。

  独占性还指同样的发明创造在一国范围内,只被授予一项专利权。

  2.时间性:

  是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简单说,专利权有保护期限,无法续展。

  3.地域性:

  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