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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哪些义务
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主要分为:申请方和受让方,两者之间的义务自然有所不同,对于现在来说专利实施许可时必须要满足其中的条件规定才可以进行专利实施许可程序等等。目前来说必须是具备条件的单位;比如资金、技术、设备、厂房、技术人员等。具备这些条件的单位,才有资格申请实施他人的专利等等,下面是小编对2017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义务的一些介绍,希望这些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请方的主要义务:
1、许可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让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按期支付专利年费。否则,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将被提前终止。专利年费应由申请方(专利权人)支付。申请方通过支付年费来维护专利权的有效性,以履行自己在合同中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义务。
2、交付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实施专利的技术资料,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实施专利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图表等。申请方向受让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帮助受让方解决专利技术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协助安装、调试、培训人员等。
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方式支付使用费。支付使用费是受让方的一项主要义务。
2、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该专利,即不得超过许可的期限、地域或方式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不得许可合同约定的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