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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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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类专利申请合同签订要求

分类:专利申请常见问题 时间:2017-09-02

  机械类专利申请合同签订要求

  专利申请权申请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种类、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下面小编主要总结了有关机械类专利签订专利申请权申请合同,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机械类专利申请合同签订要求

  第一,我国《专利法》对确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有如下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两个以上单位协助或者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创造发明,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单位。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权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者。

  第二,专利申请权的申请,原则上是自由的。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申请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专利申请权申请合同应采书面形式,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第四,订阅该合同前,申请方已经实施该发明创造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申请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停止实施。

  第五,该合同不影响申请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的非专利技术申请合同的效力。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原非专利技术申请合同约定的原申请方的权利和义务转由专利申请权申请合同的受让方承担。

  第六,专利申请权申请合同的受让方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被驳回的,无权要求申请方返还价款,但申请方侵害他人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