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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省都鼓励申请专利,支持发明创造。在山东省,申请专利可以获得哪些奖励?山东省设置有专利奖,奖励优秀的专利发明创造。获奖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应将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专利加分、业绩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具体奖励方式和申请方式如下。
山东省专利奖,奖励方式:
省政府发布奖励通报,对获得奖励的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山东省专利奖每届表彰名额为特别奖2项、一等奖不超过20项、二等奖不超过30项、三等奖不超过60项,各奖项总数不超过100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数量不少于授奖总数的70%。奖金数额分别为特别奖50万元、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
奖励经费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列支。
山东省专利奖,申请方式:
(一)申报山东省专利奖,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或者个人须是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常住的专利权人;
2.申报专利为已获授权的有效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3.申报专利已经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山东省专利奖:
1.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的;
2.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未终结的;
3.已经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三)申报山东省专利奖,须填写《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并向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提交以下材料:
1.专利权属证明,包括专利证书和专利登记簿副本;
2.申报单位的法人证明或者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专利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4.有助于评价专利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专利为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还须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